利用程序

查询与申请

  1. 暂定预约的受理

    未决定利用时,受理暂定预约。
    暂定预约期间为2周。
    (利用预定日如在一个月之内或繁忙期,有可能会缩短期间。)
    暂定预约申请日起,如2周过后也没有联络,则有可能会视为无效。
    如需要预算,请向本公司提出。

  2. 协商会

    就会场布置、备用品、餐饮等进行协商。

  3. 变更

    申请表中记载的内容如有变更请速与本公司主管人联系。(日程、利用时间、备用品、餐饮等)

  4. 取消

    取消时,请速联系。
    有关取消收费请参阅利用规章。

  5. 举办活动当天

    在预约时间的30分钟前开锁。当天,请直接前往会场。
    当天要求追加备用品、餐饮等有可能应对不了。
    如希望延长时间,请尽早提出。根据预约状况也许会有满足不了要求的可能。

利用规章

Kyoto Research Park 目的在于通过提供创造性的研发环境和各种服务,支援开拓新领域的企业,并期待搞活发展地区的产业。
有关利用本公司运营管理的大厅与会议室的规章如下,敬请悉知。

关于申请使用

  1. 休馆日

    12月29日-1月3日、周日与节日
    但是,也受理周日和节日的Science Hall与Buzz Hall的预约。同时,也外借其他会议室,欢迎查询。
    另外,因设施的检查、维修等,会有临时休馆日。

  2. 使用时间

    会场按时间段(全日[9:00-17:00]、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夜间[18:00-21:00])外借。夜间的外借只限Science Hall、Room G、Atrium、Buzz Hall、Room 1、Room 2、Banquet Hall B。
    超过预约时间段的利用时间,按每小时计算,收取时间外费用。
    准备与彩排、事后收拾请在预约时间内进行。

  3. 受理申请的开始日
但是,如果是用于学会或利用复数会场、复数日程时,其预约另行受理,欢迎查询。
Buzz Hall, Science Hall, Atrium, Banquet Hall2年前开始
Room 1, Room 2, Room G, Innovation Room1年前开始
Mid-size Meeting Rooms (Room A to C, Room 2 A/B, Innovation Room A/B)6个月前开始
Small Meeting Rooms (Room D to F, Room 3 to 6)3个月前开始
Banquet Hall A/B/C1个月前开始
  1. 申请方法

    (1) 欢迎查询会议室的预约状况。※受理时间:平日9:00-17:40(电话申请时)
    (2) 本馆将邮寄申请表与利用规章,请在确认利用规章之后,在申请表中填写好必要事项邮寄回我处。
    收到申请表时,则视为已同意利用规章。
    (3) 初次利用时,请提交公司(团体)的概要和会议内容概要。(不受理个人利用。)
    (4) 根据利用目的等,有可能谢绝使用,敬请谅解。

  2. 使用的变更与取消

    如取消预约,请及早联络。
    下述期间如取消预约将收取取消费。更改会场时,也会发生取消费,敬请谅解。
    (周六、日和节日以及受理时间外的联络将作为第二天的营业日的处理事项,敬请注意。)

地点 取消日
一个月前 两周前 一周之前 前一天 当天
Science Hall, Atrium, Buzz Hall,
Banquet Hall
30% 50% 100% 100% 100%
Room G, Innovation Room,
Room 1, Room 2, Banquet Hall B
30% 50% 100% 100%
Room A to F, Room 2 A/B,
Room 3 to 6, Innovation Room A/B,
Banquet Hall A/C
30% 50% 100%
音响映像器材与备用品 30% 50% 100%
操作员 30% 50% 100% 100% 100%
餐饮(※从3个营业日前) 30% 50% 100%

备注)外购品的取消费按实际支出收费。

  1. 使用权的转让与转借

    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将使用权转让或转借给第三者。

  2. 有关与反社会性势力关系的确认

    本公司对申请者将确认以下事项。

    1. 有关与反社会性势力的关系

      申请者需保证以下事项

      1. 自己本身与其董事以及对经营和事业有实质性影响力的股东、重要地位的雇员或相当于其性质的顾问等(以下称“董事等”)并非是反社会性势力,今后也不会发生此类情况。
      2. 自己本身与其董事等与反社会性势力之间没有应受到社会性谴责的关系,今后也不会发生此类情况。
      3. 自己本身与其董事等在进行与对方签署合同业务时,知道对方是反社会性势力,但其全部业务或一部分业务没让其实施,今后也不会发生此类情况。
    2. 有关对申请者调查的协助

      为确认上述(1)记载事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随时实施的调查,提交要求提出的资料等。

    3. 有关违反上述(1)及(2)的记载事项时的处分

      如违反上述(1)及(2)的记载事项时,对于与本公司的所有合同关系,需接受在没有任何催促下立刻解除合同关系的事实,同时不能以此解约为由,向本公司索取损害赔偿或进行其他任何名目的索赔。

  3. 利用的限制

    下列事项的利用一率拒绝。

    • 申请者或利用者以及其相关者有可能是集体性地或惯性地进行暴力性违法行为的组织、或者是其他反社会性势力时
    • 以政治团体、宗教团体、或类似性质的活动为目的时
    • 个人利用
    • 违反法令、公共秩序与良好风俗时
    • 违反本公司规定的限制事项时
    • 脱离了本公司事业目的时
    • 本公司认为在管理上或风纪上不宜使用时
    • 有可能给近邻住民、租借者、其他利用者带来不便时
    • 有可能造成到场者误解或困惑时,或有可能损害到场者利益时
    •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恰当时
  4. 预约的取消与停止使用

    如认为属于下列事项时,即使已预约或正在利用本设施时,也会取消预约或停止使用,敬请谅解。另外,因下述事由而造成取消预约或停止使用时,顾客如发生损害,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 违反上述“7. 有关与反社会性势力关系的确认”的各项时
    • 违反上述“8. 利用的限制”的各项时
    • 使用目的、其他申请内容有虚假时
    • 因灾害其他不可抗拒力之故,认为难以使用设施时
    • 认为有碍于公共卫生时
    • 其他,违反本利用规章时

有关使用费

  1. 使用费

    会场、附属设施等费用请参阅会议室费用表。

  2. 使用费的支付

    [海外交易时]在决定利用的时点,先支付一部分,利用日2周前,全额支付。
    如发生取消时,扣除其金额后,退还剩余金额。

使用上的注意事项

  1. 限制事项
    • 自带器材
      收取自带器材费(本公司设定价格的半价)。但是,一些器材不收自带器材费,请查询。
    • 音响、照明、装饰、广告牌等的安排
      由本公司安排指定的相关业者。希望利用本公司指定业者以外的公司时,欢迎洽谈。
    • 自带餐饮
      谢绝自带餐饮到本馆。本公司承接配餐。
    • 谢绝往馆内的墙壁、门、玻璃面上张贴海报或指南启示。
    • 其他,禁止下述行为
      带入危险物品。
      带入发臭物品。
      在本馆用地内散发传单等或进行劝诱活动。
      违反法令或公共秩序良好风俗行为。
      发生给近邻住民、租借者、其他利用者添麻烦或带来不便的行为。
      大声说话、唱和拍手行为等。
  2. 各种申报
    • 举办活动时,如需施工、用火、特殊作业、搬入搬出重量物品等,请事先提交规定的申报表,并需得到本公司批准。
    • 有关使用设施,向规定必要法令等相关行政机构申请批准或提交申报等手续均由使用者自行办理。
  3. 安全管理
    • 坚决拒绝将危险物品带入馆内。
    • 在利用设施前,请确认太平门和消防器的位置以备发生火灾或事故等时的应对。
    • 预测举办活动将会发生混杂情况时,请安排好诱导员。
    • 请妥当管理自带的器材与展览品以防发生损坏或被盗事件。
      (在开放空间进行展览时,建议安排夜间保安员。)
    • 设施管理运营上如有必要时,本公司职员会进入正在利用的大厅或会议室,敬请谅解。
  4. 其他
    • 准备与收拾
      自带的器材和物品等的准备与收拾、处理请在利用时间内,顾客自行妥善处理。
    • 停车场
      只有收费停车场,如遇上车满则不能利用。到本馆来时,敬请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损害赔偿与免责

  1. 有关物品被盗与受损
    • 在利用时,如发生物品被盗或受损事故,本公司只要没有重大过失,一概不负其责任,敬请谅解。
    • 在利用时,如损坏建筑物或丢失了本公司的设备、备用品等,请速将其状况向本公司主管人汇报。根据实际情况,收取实际支出费用。
  2. 免责
    • 由于发生天灾、交通网络瘫痪状态或认为有碍于公共卫生等不可抗拒力而导致停止使用等结果所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一概不负其责任,敬请谅解。
    • 预定使用的会议室及器材和备用品如因意外情况或故障而不能使用时,将退还该部分的费用,除此以外的责任一概不负。

其他

  • 利用时,有关必要事项的详情,请向本公司主管人查询。
  • 费用及利用规章会有变更,敬请谅解。

2015.3(2012.7.1修改)

联络处

  • Office address

    邮编 600-8813
    京都市下京区中堂寺南町134 Kyoto Research Park 1号馆2楼
    电话号码:+81-(0)75-322-7888

  • 营业时间

    营业时间
    平日/周六 9:00-17:40 年末年初及维修日除外

  • 东地区1号馆

    邮编 600-8813
    京都市下京区中堂寺南町134 Kyoto Research Park 1号馆4楼

  • 西地区 4号馆

    邮编 600-8815
    京都市下京区中堂寺粟田町93 Kyoto Research Park 4号馆2楼/地下1楼